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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支部提案:关于加强我省城镇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2012-02-28 00:00   党委统战部

关于加强我省城镇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民革河南教育学院支部

提案时间:2011126

一、案由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省城镇人口和在城镇生活、工作的居民不断增加,城镇学龄儿童少年和学前幼儿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与此同时,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入园难、入学难问题,“班大人多”现象在城镇许多学校存在,且正在向更大范围内漫延。这一方面与一些地方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和经费投入不到位有关,一方面也与城镇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滞后有极大关系。解决日益严重的城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园难、入学难问题,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规划和经费投入的同时,急需加强对城镇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管理。

二、现状

我省城镇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存在的问题,目前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商住小区从规划设计开始就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幼儿园和学校设施,没有预留相关用地,自然也就不会有相应设施的后期建设,导致入住适龄儿童少年无园可入、无校可上。

二是商住小区规划设计时有配套的幼儿园和学校设施,但是开发商并没有按要求时间配套建设,住宅房屋建成后销售一空,设计的幼儿园和学校设施迟迟没有动工,导致许多小区“有房住,没学上”。

三是商住小区规划设计有配套幼儿园和学校设施,但开发商只是建设了幼儿园,并与所谓“名牌”幼儿教育机构合作,把幼儿园办成“贵族园”,凭借高收费从中谋利,而预留的学校用地长期闲置,导致适龄儿童少年入园贵、上学难。

四是商住小区规划设计的配套幼儿园和学校设施,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预留土地面积不足,无法满足办学要求,导致商住小区教育资源的先天不足,很难办成小区居民满意的“优质教育资源”,导致新的择校现象,间接衍生“入学难”。

以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一家房产公司开发的三处商住小区为例,2005年开发的一个小区根本就没有规划幼儿园和学校设施,入住的1200多户居民家庭只能到别处为孩子寻找幼儿园和学校;2006年开发的第二个小区和2008年开发的第三个小区均为大型住宅小区,都规划设计有幼儿园和学校设施,但两个小区建成后,却都只是建起了幼儿园,预留学校用地至今没见动工,造成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上学极度困难。

三、建议

1.开展专题调研。由省政府下发通知,属地政府牵头,组成跨部门调查小组,对全省城镇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2.跨部门协同专项督查。省政府统一部署,属地政府牵头组建由规划、土地、教育、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专项督查活动,督促住宅小区幼儿园、学校设施建设到位,确保规划达标、开工及时、质量合格、解决问题。

3.完善相关法规。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借鉴北京、广东等地经验,制订我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规划、建设、验收、惩处等办法措施,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权力,成立跨部门督查机构,从制度和组织上解决问题。

4.加强处罚。多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口径,协调管理,在商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用地面积、房屋建设、交工验收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实施共同监管,对商住小区配建教育设施应建未建的单位限期开工建设;挪作他用的限期按原规划恢复用途。对开发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推诿拖延、不按整改方案按时实施的,在相关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按照整改方案执行的开发单位,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应将开发单位列入建筑开发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其进行土地竞买或禁止进入区域内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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