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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战人士首届“友谊杯”系列文体活动比赛方案
2015-07-06 10:59 统战部 

为丰富我校统战人士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团结、和谐、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学校决定从2015年开始,举办统战人士“友谊杯”系列文体比赛活动。现就首届比赛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健康、快乐、和谐、发展”为宗旨,营造团结、和谐、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搭建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   

二、活动内容

1.首届“友谊杯”系列文体活动比赛设3个项目:乒乓球比赛;跳棋比赛;象棋比赛。   

2.比赛时间、地点:“友谊杯”系列文体活动比赛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10日期间的业余时间,最好利用周二下午教职工理论学习之后,具体比赛时间听从各承办团体通知。比赛地点:学院统战人士之家(知行楼512房间)。   

3.学校党派团体每个基层组织派代表队参加所有的3个项目。其中,各个党派团体要有1名主委或副主委担任领队,协调参赛事务;乒乓球比赛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不分男女;跳棋比赛代表队由2名队员组成,女性参赛;象棋比赛代表队由2名队员组成,男性参赛;3项赛事参加队员可以交叉。   

4.报名时间、地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5月10日。每个党派团体把代表团领队、参加比赛的队员名单、联系方式统一报送统战部。   

三、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党委统战部。制定方案,协调开展活动,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2.承办单位:学校相关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组织开展所承担的比赛项目,制定比赛方案,联系裁判员到场执行裁判任务,通知协调各代表队队员参加比赛,记录比赛结果。   

本次比赛项目承办单位:乒乓球比赛由院知联会承办;跳棋比赛由民进学院支部承办;象棋比赛由民盟学院支部承办。各承办单位要组建比赛事务领导小组,主委或者副主委担任组长、宣传委员和擅长承担比赛事项的统战人士为成员,处理比赛事务。   

3.协办单位:体育系。友情支持、帮助开展比赛活动。组织并派出3名裁判员执行涉及乒乓球、象棋、跳棋赛事的裁判工作。   

四、其他说明

1.比赛规则:团体之间采用循环制。各个项目具体的比赛规则,由承办单位和项目裁判员一起制定。   

2.奖励办法:每个项目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励前三名,即冠军、亚军、季军,个人奖励前三名,授予优秀赛手称号。团体、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   

党委统战部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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